第十章 优美与崇高
一、优美与崇高的特点是什么?你对其有什么看法?
优美与崇高是美的两种类型,在本质上都是人的自由创造的生动显现,但是,它们在表现特征和给人的美感方面有显著区别。
优美的特点是:美处于矛盾相对统一和平衡状态,在形式上的特征表现为柔媚、和谐、安静与秀雅的美。如风和日丽、鸟语花香、莺歌燕舞或是山明水秀、波平如镜、倒影清澈的自然景色等,这些景色都是优美。从美感上看,优美给人以轻松、愉快、心旷神怡的审美感受。从根本上说,优美体现了作为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处于相对统一的状态,使人产生和谐与愉悦的美感。
崇高的特点是:美处于主客体的矛盾激化中,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和强劲的气势。在形式上表现为粗犷激荡、刚劲雄伟的特征。从美感上看,它给人以惊心动魄、激奋昂扬的审美感受。从根本上说,崇高体现了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处于激烈矛盾状态所显示的伟大精神和力量。
二、试谈康德对崇高的看法?为什么说他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
康德认为崇高的特征是“无形式”即对象的形式无规律、无限制或无限大,而优美的形式是有限制、有规律的。崇高感是由痛苦感转化而来的,是一种间接产生的愉悦。崇高分为两种。一种是数学的崇高,一种是力学的崇高。康德认为,崇高是人对自己伦理道德的力量、尊严的胜利的喜悦,是与理性观念直接相联系的,因此,必须有众多的“理性观念”和一定的文化修养,才能对崇高进行欣赏,欣赏崇高需要更多的主观条件,所以崇高比优美更具主观性。“所以那对于自然界里的崇高的感觉就是对于自己本身使命的崇敬,而经由某一种暗换赋予了一自然界的对象。”这就是说,自然对象没有崇高的性质,是人通过“暗换赋予”了自然界的。这说明康德的崇高观是主观唯心主义的。
三、为什么说崇高的根源是社会实践?怎样理解自然界的崇高?
社会生活中的崇高是通过人们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重大而艰巨的实践体现出来的,直接来源于社会实践的伟大斗争。自然界的崇高根源于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伟大力量。自然事物能成为崇高的对象,是因为在它的自然特征中体现了人的力量和崇高品质。人类在自然事物中能够反观自身的伟大,才能对自然事物产生崇高感。自然对象的巨大体积和力量及粗犷不羁的形式不是产生崇高的根源,但对形成崇高的对象起积极作用。只有当自然事物具有一定的自然形式特征时,才会引起人们的崇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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